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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重點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本實驗室現有儀器設備包括兩種類型,一類屬于實驗室常用的儀器,已經分到各課題組自行管理,另一類屬于實驗室公用的大、中型儀器設備,由實驗室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分到課題組的常用儀器設備由課題組長負責該儀器的運行、培訓、日常維護、保養及故障維修等事宜。公用儀器的管理辦法如下:
1.本室的公用儀器設備應愛護使用。
2. 本室的公用儀器設備對本室内的教師、研究生、博士後開放,使用前須熟悉操作規程并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自行上機使用。
3. 本室每台公用儀器均配有詳細的操作規程,上機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程序,不得違規操作,若出現由于違規操作引起的損失,由所在課題組照價賠償。
4. 本室以外的人員需要使用本室的公用儀器時,需要預約,并按照要求填寫樣品測試登記表,由專門的技術人員負責測試,不可自行上機。
5. 每台儀器配有使用記錄和維護記錄,每次使用、維修後要認真填寫記錄。
6. 原則上公用儀器的使用時間應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内,如果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内使用儀器的,應向負責儀器管理的技術人員提出要求,經同意後方可在非工作時間内使用。
7. 儀器出現異常現象或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管理人員,及時修理。
8. 凡報廢,損壞,丢失儀器須及時通知實驗室主任和管理員說明情況并進行登記。

 

                                                   重點實驗室安全和衛生管理條例
 一、安全 
1. 學生進入實驗室前首先進行安全教育,熟悉電閘、水門、滅火器位置,并能熟練使用。
2. 實驗室内控制試劑存量,特别是易燃、易爆危險試劑,必須按有關規定控制到最小數量。廢液、廢品要及時處理。
3. 為了便于使用和處理試劑,必須保持試劑瓶标簽完整和清晰,自配溶液也必須貼好标簽,實驗室内不許存放不明物。
4. 劇毒藥品由專人統一管理,需要用時到管理者處簽字定量領取。
5. 廢液、廢試劑不可傾入下水道,分類裝入不同的廢液桶内,桶滿後交到化學學院内統一處理。
6. 實驗室内盡量避免使用明火,若需用明火,則應先确定周圍無人在使用高度揮發性的溶劑(乙醚、石油醚等)。如不按照這樣的程序,則極有可能引起火災。
7. 合理安排實驗時間,避免在匆忙中出危險,避免晚間單獨在實驗室中做實驗。危險性大的實驗操作必須預先設計好安全防範措施,不宜一人獨自在場。
8. 不允許将化學藥品用于任何與研究工作無關的事情。
9. 盡量不要帶非本實驗室人員進入本室,非本室人員進入本室須由本室人員陪同。
10. 實驗室的鑰匙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為他人複制,學生畢業後應将鑰匙交回。
11. 外實驗室人員來借化學藥品必須經過同意,并作紀錄(必須有借用者本人簽字)。
12. 本室計算機隻限于本實驗室的人員使用,未經同意不得帶外人來使用計算機。計算機上的密碼不得洩露。
13. 不得随意更改計算機系統上的各種設置,不得随意在系統中消除或添加程序。
14. 實驗室計算機的唯一目的在于提高我們研究工作的效率,不應在實驗室的計算機上進行與研究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嚴禁玩遊戲以及任何其他的娛樂活動,不遵守此項規定者将被取消使用資格。
15. 實驗室的電話隻限于本室的人員使用,不應帶外人來使用。除特殊情況及工作需要以外,不要外借。要求盡可能減少與工作無關的電話以及通話時間。
16. 最後離開實驗室者務必檢查門、窗、水、電、氣是否關閉, 特别是水泵的循環水。

 二、衛生
1. 注意室内的通風,最早進實驗室者應打開通風櫥通風十分鐘,平時應經常打開通風櫥通風。
2. 應保持實驗台的整潔,經常擦去灰塵。
3. 垃圾及廢棄的紙箱、試劑瓶等要按照化學學院的規定及時清理,不可長期堆放。
4. 建議在每次實驗以後立刻清洗玻璃儀器,以免忘記。
5. 每周由一人負責實驗室的衛生,該負責人應經常打掃實驗室(掃地和拖地均不應少于三次,清理天平台至少三次),并負責倒垃圾(所有的垃圾桶)以及用完的溶劑。 

其他管理條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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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10-6275-7248;傳真:010-6275-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