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調動我院在實驗室工作同學參與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積極性,總結經驗,表彰先進,樹立典型,現将2021年度實驗室安全工作先進個人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及名額
評選對象為2021年度在實驗室工作的我院在冊本科生、研究生。
安全先進個人名額不超過10人。
二、評選條件
1. 具有較強的安全責任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學校及學院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
2. 具有較高的理論知識和實驗技術水平,及時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在實驗室安全工作中發揮示範、榜樣作用。
3. 積極參與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
4. 本年度内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三、評選辦法
1.候選人可通過所在單位推薦或個人自薦的辦法産生。
2.推薦或自薦安全先進個人需提交書面材料(見文末附件《化學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先進個人申報表》)。
3.學院召開院實驗室主任會議對各單位上報的名單進行綜合評議産生本年度安全工作先進個人。
4.學院公示候選人獲獎結果。
四、獎勵辦法
對評選出來的化學學院安全先進個人頒發證書及獎金1500元。
五、申報截止日期
推薦或自薦實驗室安全工作先進個人,請: ①、将“化學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先進個人申報表”電子版;②、3到4分鐘用于個人陳述的PPT 于2021年12月18日18點前發到ndwang@pku.edu.cn郵箱及微信。未按時提交這兩個文件的候選人将不能參加評選。
化學學院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