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北京市邊遠山區基層單位就業,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以下簡稱“22号文”)規定,現就做好2023年補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到北京市邊遠山區基層單位就業、簽訂的就業協議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包括北京地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應屆畢業生;外地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應屆畢業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間已享受學費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畢業生除外(詳細規定參見22号文)。符合補報申請條件的往屆畢業生,可以參照畢業當年政策提出補報申請。
北京市邊遠山區包括:門頭溝區、平谷區、懷柔區、密雲區、延慶區,以及房山區、昌平區的山區。房山區、昌平區的山區,包括房山區的周口店鎮、大石窩鎮、張坊鎮、十渡鎮、河北鎮、韓村河鎮、青龍湖鎮、佛子莊鄉、南窖鄉、大安山鄉、史家營鄉、霞雲嶺鄉和蒲窪鄉,昌平區的南口鎮、興壽鎮、流村鎮、崔村鎮、陽坊鎮、延壽鎮和十三陵鎮。其中門頭溝區、平谷區、懷柔區、密雲區、延慶區城區或核心功能區範圍不屬于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範圍。
基層單位是指:
1.北京市邊遠山區鄉鎮 (及以下地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
2.工作現場地處北京市邊遠山區鄉鎮(及以下地區)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北京市單位艱苦行業生産第一線。
3.上述企業應為國有性質;未列入上述名單的企事業單位性質的界定,以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為準。
4.畢業生就業的基層單位符合本條款1或2均可申請,但應有正式編制。
二、資助标準
2023年秋季學期後(2023年9月1日起)簽訂就業協議的2023屆畢業生,學費補償或用于學費的貸款代償标準為本專科生每人每年不超過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過20000元。2023年9月1日前簽訂就業協議的2023屆畢業生仍按照原标準執行,申請補報的往屆畢業生按照畢業當年政策執行。
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低于标準的,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資助。申請補報的畢業生參照畢業當年政策标準予以資助。
三、申報流程
1. 申請人填寫《邊遠山區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附件1),填寫後到所在院系學工辦初審蓋章;
2. 申請人将紙質申請表(兩份,附件1)、就業協議複印件(兩份)一并送至學生資助中心(新太陽學生中心101辦公室)(申請補報的往屆畢業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學校對于畢業生符合補報條件的認定情況報告);
3. 申請人将申請表電子版(附件1)、邊遠山區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彙總表電子版(附件2),發送到pkudczz@126.com;
4. 紙質版和電子版全部提交方為成功完成申請。
*以上為校本部學生的流程,醫學部、深研院、軟微學生分别提交至各自學生資助負責老師處,由醫學部、深研院、軟微老師審核彙總後提交。如有疑問請咨詢醫學部、深研院、軟微老師。
四、補償代償申請截止時間
2024年3月17日
五、咨詢電話
010-62769314(校本部)